題:
有人在使用我(或相同)的電子郵件
Leah G
2017-02-06 21:36: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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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從法院收到一封信,說我對三年前遇到問題的人發出了49次威脅。此人出示“我的電子郵件”作為證據。我瀏覽了所有電子郵件,但沒有找到一封。作為證據的郵件全部來自我的電子郵件地址。他要求精神損害賠償2萬美元!

(已編輯。這封信是按照葡萄牙所在國家/地區的正常程序提供的有效且正式的法律文件。OP已與律師打交道。原告是已知的騙局藝術家。這個問題是關於電子郵件的技術細節。

發送似乎來自任何地址的電子郵件很容易。老實說,這聽起來像是騙局...通過獨立方法(例如,網絡搜索)中找到的詳細信息與法院聯繫。
僅僅因為一封電子郵件顯示“來自LeahG@email.com”,並不意味著它來自您的帳戶。就像紙質信件一樣,可以使用任何寄信人地址
“方法”很容易,您的郵件提供商和您據稱向其發送電子郵件的人的郵件提供商沒有採用適當的反垃圾郵件技術來防止發件人欺騙。(諸如DKIM,SPF之類的東西)。但是,僅因信封上有名字而不能證明該人發送了該名字。該證明必須通過其他方式(例如日誌或郵件頭)獲得。
騙局,是的!第二次。但是我給他的最重要的一封郵件從我的郵箱中消失了。搜索了5個小時,它真的消失了。那是他曾經用來逗我的。他用語境中的一些話來怪我,現在我無法找回原著來捍衛自己。
@LeahG如果您的電子郵件服務支持,請啟用兩因素身份驗證並更改密碼。放心使用它永遠不會痛。
關於丟失的郵件:您是否將郵件存儲在服務器上並通過IMAP連接?如果是這樣,刪除服務器上的郵件通常會導致您的客戶端也將其刪除。如果已在服務器上將其刪除,則可能是因為任何試圖欺詐的人都決定刪除針對他們的證據。將來,請保留所有重要電子郵件的脫機備份,尤其是在使用IMAP(或Webmail界面)的情況下。
主教,當我說“一封信”時,我指的是整個法院的告示書,連同他的情人的告示書,大約90頁。這是一份正式文件,現在我必須為自己辯護。這就是為什麼我來這裡。試圖了解他如何獲得這些郵件。並且在葡萄牙,法院會向您發送包含所有詳細信息的掛號信/認證書。而且我非常了解這個人。三年前他騙了我。
Micheal Johnson,我有一個Gmail帳戶並使用Mac。而且您是對的,他想刪除證據。他使用了原件,對其進行了編輯,打印,出示給他的律師並刪除了原件,因此我無法為我辯護。
@smci是葡萄牙,我知道那個人,名字,地址等等。這是一個真正的法庭問題。我剛從法院到達,並與律師會面。他騙人,這就是他賺錢的方式。我的問題是,您一開始就可以看到這些郵件是怎麼寫的?其中有些是偽造的,例如復製過去,有些則通過我的郵件完成。今天,我再次更改了密碼。他的意思是要讓我付給他20k英鎊,以賠償因我威脅打他而造成的精神傷害……他說他很害怕離開家。我們甚至沒有住在同一座城市……真是一本小說!
我不明白“其他人通過我的郵件已經完成了” *是什麼意思,**他是否入侵了您的電子郵件,是還是否?**如果是,請先舉報犯罪。如果沒有,我想你的意思是“他偽造了發件人:標頭,而電子郵件從未發自我的帳戶”。
大多數電子郵件服務都無法驗證發件人是否是他聲稱的身份,甚至不能驗證允許提供虛假憑據的一些發件人。多年來,我編寫了多個程序來“偽造”發件人,一點問題都沒有。(完全無辜-通過我的ISP郵件服務器發送,但我希望我的正確電子郵件地址顯示在郵件中。)
@smci,是的,他確實入侵了我的電子郵件。上週,他刪除了自己編輯並作為證據提供的一封電子郵件的原件。其他郵件只是偽造的。我正在等待他的律師將其提交法庭,以便我們進行核實。
如果實際上他確實闖入了您的電子郵件帳戶,並且在該帳戶中發送和刪除了電子郵件,則您應聯繫您的電子郵件提供商,讓他們知道您的帳戶已被破壞,並詢問他們是否記錄了用於訪問您帳戶的IP地址。這可能有助於表明它是從他的IP訪問的。
@LeahG法院的訴訟結果如何?
七 答案:
Anders
2017-02-06 22:08: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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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騙局嗎?

首先,請確保您確實收到了法院的來信。這很可能是個騙局-聽起來確實像一個騙局。這樣做來驗證該信件是真實的:

  1. 確保法院名稱與真實的法院相對應。
  2. 通過一些獨立的機構找到該法院的聯繫信息方法(即不使用信函中的任何信息)。
  3. 聯繫他們,詢問他們是否確實發送了信函。
  4. ol>

    是否不是騙局

    如果不是騙局,我會看到三種可能性:

  • 控告您威脅的人從未收到電子郵件,並且偽造了證據。那並不難做到。 (對電子郵件標題的調查在這裡無濟於事,因為它們也可以被偽造。)
  • 有人欺騙了您的電子郵件地址,並發送了看似來自您的電子郵件。這是絕不是不可能的。 (在這裡調查電子郵件標題可能很有用。)
  • 有人入侵了您的電子郵件帳戶(也許您在一個被破壞的網站上使用了相同的密碼),電子郵件,然後刪除所有跟踪(例如,從發送的郵件文件夾中刪除它們)。 (由於實際上電子郵件是從您的地址發送的,因此對電子郵件標題的調查無濟於事。不過,可以證明來自電子郵件提供商的訪問日誌很有用。)

如果沒有,一個騙局,無論如何,您需要做的是尋求法律意見。

我認為許多電子郵件都有源簽名,在這種情況下,對這些標頭的調查可能表明,它們是在第一種選擇中偽造的。也許。
@MooingDuck ...當然也可以偽造。電子郵件中的所有標頭內容本質上只是純文本。它是如此容易編輯,甚至根本不符合“黑客”的資格。我想找個好律師,請他傳喚那傢伙的電腦。如果那傢伙自己偽造了他們的大腦並且有一半的大腦,他會立即把箱子丟掉。(任何想對某人不誠實的人很可能會在裡面放一些他不想出庭的東西)。
對電子郵件標題的研究可能會在#3(被黑客入侵的情況)中提供幫助,因為許多電子郵件服務器已設置為在標題中的某處包含原始IP地址。如果可以認為這是合法的,則您的ISP應該能夠確認或拒絕在該時間將IP地址分配給您的帳戶。當然,總是有第4種情況:有人入侵了您的計算機並使用*它*發送了電子郵件...
好吧,這是法院的真實來信!
如果我從法院收到電子郵件(打印),我可以調查郵件頭嗎?明天和律師見面!
*我如何調查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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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hG電子郵件標頭可能非常複雜。關於如何執行此操作的一個很好的答案不適合這個問題,而且我認為我也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MooingDuck DKIM簽名基於RSA和SHA256(即強加密)。公鑰保存在域的dns記錄中。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電子郵件是由控制域的任何人發送的,特別是如果電子郵件服務器由gmail之類的大型提供商託管。
@LeahG我認為您提出了錯誤的問題。您問“這是怎麼發生的?”,但閱讀您的評論聽起來像是您真正想問的是“如何證明我沒有發送電子郵件?”也許您應該提出一個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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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hG如果您想要一個答案,我認為您需要提出一個新問題。關注技術方面,而不是法庭戲劇。您可以鏈接到這個問題。包括您可以提供的所有技術詳細信息,例如您使用的是哪個電子郵件提供商,也許是電子郵件標題。
@Anders。但是我在郵件中找不到那些電子郵件……花了幾個小時尋找它。零!
@LeahG我以為如果是真實的法院案件,您可以從法院獲得標頭。但是,沒有它們,問題可能會解決。
@MooingDuck可以通過從同一(指定)郵件服務提供商處以及大約同一時間(佩戴耳釘的人也可以)使用不同的電子郵件來查看DKIM簽名的刪除情況,這很容易確定。。MSP不會*經常*更改其DKIM習慣。如果早期電子郵件仍使用*當前*已發佈在DNS中的相同密鑰簽名,則我認為這是非常有力的證據。
不,這樣的bs不應獲得法律建議。法律諮詢需要花錢。
@ClaudiuCreanga我已經澄清說,僅當它不是騙局時才需要法律建議。如果這封信實際上是來自真實法院的,我認為法律建議是適當的。
Ivan
2017-02-06 23:30: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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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美國)在您甚至沒有機會作證之前,沒有法庭會搶先要求為輕罪(!!!)賠償2萬美元。此外,威脅是刑事案件。這不是財產糾紛-警方很久以前會在向法院提出質疑之前。

如果這封信確實聲稱是由法院簽發的(而您不是誤讀),這是假的。致電發布市政府的治安官辦公室並進行驗證。

如果它來自律師事務所,那就太麻煩了。不要流汗。自行諮詢-他們可能會告訴您不要理會。受害人/詐騙者可以要求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

無論哪種方式,有人都以您為目標(可能是“受害者”),而您的第一步就是要提交警察報告以記錄以下事實:有人以您的名義進行虛假指控或犯罪行為。這是簡單,免費的,並設置了一個先例,如果這種情況逐步升級或再次發生,您可以在以後指出。 )的受害者。

(...)與*被指控的*受害者/可能的騙子交談。這就是為什麼有時也縮短通話時間也是一個好政策的原因。您永遠無法百分百確定另一邊的人確實是他們所說的那樣。
除了技術問題,這可能是最好的答案。無論世界上什麼地方,庭內外和解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犯錯。
@Johnny我從法院獲得的文件中有指控/請願書,包括我“發給他”的信件清單威脅我,使他擔心自己無法離開家。”一個很酷的傢伙),要求賠償我造成的心理損害20K...。
@Johnny,這是一封真實的法院信件。也許我的英語不夠好,無法用英語告訴您確切的名字。我今天去法院了,真的必須證明我沒有寫這些電子郵件。
如果@LeahG是真實的法院來信,並且已由法院獨立核實,請不要再浪費時間在StackExchange上,並立即尋求能理解電子證據並可以證明這些來信確實來自您的法律專業人員的服務。
@LeahG,我不知道您身在哪個國家,而且我不是律師,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您不必證明自己沒有寫過這些電子郵件,舉證責任就在於原告。在我國,沒有大量其他佐證,電子郵件標題就不會構成舉證責任。無論如何,請諮詢律師!
她說她在葡萄牙對這個問題的評論(在發布此答案後)。
@GreenstoneWalker的舉證責任法律因國家和地區而異。
Andrew Leach
2017-02-08 18:47: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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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註釋中的其他信息

我有一個Gmail帳戶,並且使用Mac。他想刪除證據。他使用了原件,對其進行了編輯,打印,提交給律師並刪除了原件。

他確實入侵了我的電子郵件。上週,他刪除了自己編輯並作為證據提供的一封電子郵件的原件。其他郵件只是偽造的。

必須保護您的電子郵件帳戶。將您的密碼更改為您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使用的強密碼。註銷所有其他會話。由於您使用的是GMail,因此請設置2要素身份驗證(即,當有人嘗試登錄時,Google會向您的手機發送短信以發送完成訪問權限所需的代碼)。

在執行此操作之前,為了保留訪問數據,請使用GMail屏幕右下方的“詳細信息”鏈接來顯示對您帳戶的訪問權限。截取該數據的屏幕快照:它將隨著後續訪問而改變,並且最早顯示的信息將消失。這也是您用來註銷郵箱上所有其他打開的會話的屏幕。一旦您已盡可能多地保護了訪問數據並在其他地方註銷,則更改密碼。

您可能會發現已刪除的電子郵件仍保留在Bin / Trash / Deleted文件夾中(儘管我懷疑他

不幸的是,如果他已經獲得了對您帳戶的訪問權限,那麼看來是從您的帳戶發送來的電子郵件實際上是從該帳戶發送的。在這種情況下,偽造保護是沒有用的,並且很難證明您沒有這樣做或沒有刪除電子郵件。如果您的受限訪問日誌未提供非您所在位置的訪問證明,那麼您將需要Google提供服務器日誌,但這並不容易實現。

遲到的“細節”。我昨天確實設置了2因子...
@LeahG很遺憾。但是,如果您已設置2FA並強制退出其他所有會話,那麼將很難再次發生。現在,您只需要理清他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帳戶即可。希望那不會花費他聲稱的2萬。
如果您在法庭上確實需要它,Google可能還會為您提供一些信息。@LeahG與您聯繫,可能值得您花些時間。
@LeahG:可能您的“計算機”本身已被感染。您**不能**信任您先前擁有的任何設備或與之連接的任何後續設備。如果您使用它們來訪問您的Gmail帳戶,則很有可能再次被黑客入侵。當您登錄gmail帳戶時,2FA不會阻止駐留在受感染設備上並在其上運行的惡意軟件的行為。
還應按照Shokhet的建議與Google聯繫。如果他們的日誌顯示唯一的活動來自您的設備,則我的假設是唯一可能的活動(除非黑客入侵了Google)。
是的,我想可能會有一個鍵盤記錄程序,因此任何密碼都可以傳輸給黑客(但是2FA可以幫助您)。Macs比Windows設備*更少*容易受到感染和後門破壞-儘管不是未知的-但過去發生過的堅定的騙子有可能甚至有可能使用某種網絡釣魚/社交工程來可以訪問電子郵件帳戶。如果其中一部分允許安裝後門,則日誌將僅顯示從您的計算機進行的訪問。
@LeahG。您的計算機也是證據。如果仍有,請停止使用。考慮將其交給警察。現在,您說您是一名女性,正與一個肌肉發達的大男人發生衝突,您已經合法地記錄了與他的交往,而您處於受害者的位置,現在他說您受到威脅要對他造成心理傷害人身傷害。他對49個涉嫌郵件之一具有“證明”。我相信任何理智的法院都會考慮到具體情況,並得出正確的結論。如果您不發送郵件,我敢打賭,對您來說,比對他的證據更多。
@Pascal我寫了一些電子郵件,他根據自己的興趣編輯了這些電子郵件,然後再次整理以刪除這些(原始)電子郵件。我還有2或3個地方可以向法院展示他的做法。但是其餘的都不見了。不再在我的郵件中了……起初,儘管我確實由他自己完成了所有這些郵件,但是現在我確信他是通過我的郵件來完成的。下週一,我將與我的律師一起出庭,審查他的“證據”,並索要副本發送給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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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ápli András
2017-02-06 22:05: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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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電子郵件的性質,任何人都可以將任何名稱的郵件從NASA發送到FBI到您的鄰居。您需要引起法院的注意。

讓法院發布完整的電子郵件,包括標題。標頭將告訴您電子郵件沒有通過您的郵件服務器(或您使用的郵件服務器)。如果您使用的是Google,Yahoo等電子郵件巨頭,就像其他人中的99%一樣,這很容易證明您是對的,因為缺少DKIM顯然是欺騙的跡象。如果不是,則可能必須證明您無權訪問郵件所來自的服務器。例如)不斷將電子郵件標記為垃圾郵件,其發件人不使用這些郵件。我認為這是目前被廣泛接受的標準,沒有這些技術的郵件交換就像普通郵件一樣,您只要在信封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聲稱自己是自己。

儘管您是對的,但假冒包括所有標頭(包括DKIM / SPF)的電子郵件仍然微不足道。
@LightnessRacesinOrbit-是的。如果(據說)坐在那傢伙的計算機上,那麼他可以輕鬆地完成任何事情,包括自己編寫整個內容。
哎呀,您可以偽造[比電子郵件標題多得多](https://security.stackexchange.com/q/137098/2138)。
“ ...包括其標題。”“法院”實際上應該訪問服務器和電子郵件。並應驗證服務器。打印或文本文件副本中可以包含任何內容,並且與“發送”的內容沒有邏輯關係。
@LightnessRacesinOrbit SPF可能毫無價值,因為他們可以在標頭中寫入SPF批准的任何原始IP。DKIM是相當安全的...
werner van deventer
2017-02-07 02:24: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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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電子郵件並輸入您希望顯示的電子郵件實際上非常容易。

這裡是一個在Google上進行快速搜索

我確實認為這是一個騙局,就像其他所有人所說的一樣。但是有人很有可能發送看似來自您的電子郵件。

https://anonymousemail.me/mobile/此網站有效。我要說的是,您可以從外部網站發送一封電子郵件,該電子郵件顯示其他電子郵件
@ werner van deventer,請這樣做並分享結果。我必須證明我沒有發送過這些郵件,也沒有向法院提供有關如何不被我欺騙的信息。
Tom
2017-02-10 22:05: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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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出於安全考慮,我將忽略法律問題,而轉至電子郵件問題:

假冒電子郵件絕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製作經表面審查的合理良好的假貨也不是很難。檢查標題可能值得也可能不值得,也可以偽造它們。尤其是如果您無法訪問原始服務器上不受原始索賠人控制的原始郵件,那麼電子郵件基本上只是文本,我也可以批發製作。

簡而言之:有人聲稱收到您發來的郵件,但您沒有發送並不意味著您的郵件被黑了。如果是通過(被黑客入侵的)帳戶發送的,則很可能會在發件箱或垃圾箱中找到它們。 (當然,攻擊者可以自己清理,但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實際上,那裡的郵件使他的案件更強大,並且您聲稱在發件箱中沒有發送郵件時,防禦能力很弱)

tl; dr:最有可能的是,沒有人入侵您的郵件,只是偽造了一個郵件或偽造了整個郵件。

原始郵件從我的電子郵件帳戶中消失了。不在垃圾箱中,也未發送...(是的,我已經給他發送了一些郵件,我之前已經評論過,他根據自己的興趣對其進行了編輯,然後又刪除了原始郵件,因此我無法將其提供給法院以顯示給他們看已被編輯。)
@Tom在這裡補充其他評論,*確實*確實是涉嫌黑客的合法案例。
@LeahG是改變故事的新證據,是的。
Rui F Ribeiro
2017-02-12 16:11: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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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為您提供其他建議外,我無法在當前問題上為您提供任何幫助,如果確實他將您的帳戶破壞了,您必須詢問提供商,您將不得不要求提供商提供有關IP地址的數據。

我還會問gmail是否可以通過法院命令為刪除的電子郵件生成備份。我還懷疑您甚至不需要證明是黑客入侵了您的電子郵件,這是否足以使您懷疑當時的電子郵件帳戶是否被黑客入侵。

在您發表評論時關於Google,您可以編輯訪問您帳戶的設備的歷史記錄,並說明設備的品牌和使用的城市。

轉到“我的帳戶”->“設備活動&通知”,然後在“最近使用的設備”下選擇“查看設備”。如果有,請選擇可疑設備。

gmail

為將來,我建議您激活雙因素身份驗證2FA,這要求設備使用令牌。

我還問您,那個人怎麼樣能夠多次入侵您嗎?過去有可能他在您的計算機中植入了一些間諜軟件嗎?您是否已回復電子郵件“您的帳戶將被關閉,請確認您的用戶名和密碼?”詳細信息至少可以說,關於您的帳戶被盜用似乎很可疑。這個傢伙最簡單的處理方法是創建與您的電子郵件非常相似的電子郵件,並使用1個真實電子郵件以及該帳戶中的48封編輯過的電子郵件。

很顯然,這只是短期內的問題,從長遠來看,大多數提供商僅需要保存IP地址和法律使用至少2年。 。

還請注意,在Gmail收件箱中很難找到其他一些電子郵件(超過2年)。

我也不會等待他將電子郵件發送給法庭;他對只在最後一分鐘交付它們感興趣。要求法院提供Google交換的IP地址,電子郵件和時間的清單,這些地址是您的地址與該人的地址之間交換的。

在舉證時,要注意官僚主義。在我的情況下,他們召集我參加“一次簡單的會議”,法院沒有在Citius數據庫上做文書工作,他們拒絕通過電話將有關數據提供給我的律師,您自己,因為非律師不能看你自己的程序,我不得不派我的律師到另一個城市瀏覽物理文件,只有他們發現我們在“會議”上有另一種類型的投訴,甚至安排目擊者提供了一個假賬。事實。

正如其他人所說,請嘗試聘請熟悉該領域的合格法律援助。

讓我們也將補償考慮在內……通常一個被汽車撞到的人只能獲得6-10個月的最低工資,而那個人要的是3.5年的原始最低工資,或者更好的是,他會節省工作十年?似乎瘋了。英國的薪金/養老金水平似乎更高,而不是葡萄牙的更高。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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